房屋出卖人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两种违约责任。
一、签了独家违约是否会被告
签订独家合同后违约的可能会被告,但如果守约方想私下协商解决,则不会被告。
违约一方需要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如何承担责任,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双方未约定违约责任的,按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卖人延迟交房应该怎么处理
出卖人延迟交房,应当要求其继续履行交房义务,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同时承担延迟交房违约责任。如果合理期限届满,仍未交房,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遭遇合同违约如何应对
遇到合同违约的,守约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则守约一方可以根据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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