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原告不去的后果是按照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开庭前应当注意的事项是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证据材料等,原告有正当理由开庭前不能到达的,经过申请可以延期审理。
一、开庭原告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开庭原告不去的后果是按照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反诉,然后又不到庭,经过法院传票传唤仍然不到庭,则可以缺席判决。原告要是不出庭,那就按撤诉处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原告开庭前注意事项
开庭前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2.携带本人身份证,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
4.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5.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如果法院开庭的时间原告刚好不能到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无正当理由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缺席判决
三、被起诉不去开庭有什么后果
会对当事人产生不利影响。
1.开庭不到庭,对当事人会产生不利影响。法院既然受理了原告的起诉,这里就一定有法律上的道理。
2.而开庭审理,恰恰是给双方当事人一个为自己辩护的机会,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3.作为被告,理应出庭参加庭审,尽最大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法定条件下,被告不到场,法院同样可以缺席审判。所以,如果不出庭应诉,就丧失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民诉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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