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时间:2023-02-25 15:11:46 2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用范本式的装修合同签约的时候,最好加上一些对业主比较有利的附加条款,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先列举一些较为通用的出来参考一下:

1、施工方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

2、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

3、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业主进行核实,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建材超市或材料生产厂家办事处)、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环保证明材料等。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业主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级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7、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由装饰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8、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工程报价和竣工结算的水电报价误差不得超过10%;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9、施工期间业主发现施工队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装饰企业更换施工人员。

全文7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业主 最新知识
针对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增加哪些附加条款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签订装修合同时要增加哪些附加条款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