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有哪些情况?
时间:2023-02-04 17:38:51 1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的情形如下: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一、离婚证什么颜色

离婚证是红色的。办理条件:

1、当事人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当事人双方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本辖区的常住居民,即户籍在本辖区内);

5、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6、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7、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间歇精神病可以协议离婚吗

“间歇精神病可以协议离婚吗”这个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所以间歇精神病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以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离婚的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对方无法准确表达对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的意见,甚至无法亲自出庭,需要委托人代为出庭,比如对方的父母,而代理人不能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这就导致离婚诉讼的复杂性。

三、什么情况下只能起诉法院离婚

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婚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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