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裁员如何获得法律证据材料
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二、企业如何经济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制定裁减人员方案;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裁减人员方案与职工和工会协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开始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企业裁员补偿金如何计算
裁员补偿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n(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n(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n(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n(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n(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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