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原则规范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间的关系,划清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其具体要求包括:
(一)业主自治管理。
(二)专业化管理。
在房屋商品化、自有化和产权多元化的条件下,物业管理不是按权属、按系统组建,而是按区域组建,按社会化原则管理。这个原则适应二权不分离的情况,即物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也可以是物业二权分离的,即物业的所有者与经营权者不属于同一法人单位。在产权多元化情况下,物业多数是采用二权分离的方式来经营管理的。
一、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2、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3、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4、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二、物业管理目标答疑
网友提问:
物业公司管理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律师回答:
第一是社会效益。这表现为居民提供一个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
第二是经济效益。从业主方面来看,物业的专业和科学管理,对维护好房屋住宅及附属设备、设施,延长其使用寿命,从而保障业主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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