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答辩书还要回复吗
我国《仲裁法》第2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这是制作仲裁答辩书的法律依据。
被申请人可以通过仲裁答辩书,向仲裁委员会表明自己对仲裁事项的立场,对申请人进行反驳,提出自己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利于仲裁庭全面了解案情,掌握双方争议的焦点,从而查明案件的事实,作出公正的仲裁。当然,是否提交仲裁答辩书是被申请人的权利,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并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一般来说,提交了仲裁答辩书后就不用再回复,等待开庭。
二、仲裁答辩书的书写格式是什么
仲裁答辩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首部
首部包括以下三点:
①标题。写明文种名称仲裁答辩书即可。
②抬头。答辩人(被诉人)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职务、通讯号码。
正文
正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案由或前言。写明对何人提出的什么仲裁案件进行答辩。
②答辩内容。陈述事实过程,指明责任,反驳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的事实、理由,说明自己的辩驳理由和依据。
③对申请人提出的赔偿要求表示自己的态度,部分赔偿还是不赔偿。
尾部
尾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即仲裁机构名称或仲裁员姓名。
②附件。写明附件名称、份数。
③被诉人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日期。
三、书写仲裁答辩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写作实践至关重要,河北知名律师强英军根据实战经验总结出四点精准法则:
第一,以事实为依据。
第二,以法律为准绳。
第三,严密的逻辑性。
第四,语言平实,有礼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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