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判断合同是否适于强制履行。
一、强制履行通常是一种较其他违约责任方式更能契合当事人缔约初衷的救济方式,原则上可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
二、但若合同强制履行缺乏可行性和合理性,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一、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卖方如何承担
卖方违约责任界定如下:
1.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卖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
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适用定金罚则;继续履行;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
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面临什么样的责任呢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赔偿违约损失等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双方自行协商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不能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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