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了,再去不需要再冷静。离婚冷静期超过了两个月,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自双方申请离婚之日,满30天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的意义
(一)能够保障婚姻关系稳定,防止当事人冲动、草率离婚
离婚冷静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双方当事人因冲动、赌气等原因产生的矛盾,避免子女与其他家庭成员因此受到伤害,通过婚姻关系的稳定来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离婚冷静期还有助于减少人们把离婚当作逃避夫妻矛盾的优选项现象,改善夫妻对婚姻关系的不谨慎态度,激发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使社会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观,维护婚姻秩序。
(二)实行离婚冷静期不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限制
离婚自由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必须予以保障,离婚自由的权利不受干涉、不受拘束、不受限制。不过,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离婚自由也不是绝对的自由。我国婚姻家庭法历来强调离婚自由,反对草率离婚,并将其作为一项政策的两端,必须兼顾而行。同时,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冲动离婚、草率离婚,倡导考虑清楚之后再下决心离婚。故规定登记离婚冷静期并不是限制离婚自由,而是保障离婚自由的必要措施。
离婚冷静期只是协议离婚的时间限制,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的,还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期满后,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的,无法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再次提出离婚申请,或者选择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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