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春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1、正常参保,已认定工伤并建档的工伤人员;
2、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
二、伊春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医疗机构相关诊查材料。
三、伊春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八条:工伤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时,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同意,并报业务部门批准。
2.《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一、《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既是工伤康复试点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服务的业务指南和工作规程,也是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各地确定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的工伤人员。工伤职工康复期间必需使用的中医治疗、康复类项目按本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规定执行。
四、伊春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办理地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迎宾路5号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D301室
全文5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