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民间借款合同公证的条件有:
1、当事人应当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及附件,签订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签订本合同的能力,并要求本合同的签订意图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订真实;
2、有贷款人、抵押人、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即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3、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户口;
4、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的结婚证明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证明;
5、有抵押财产的房地产产权证;
6、有抵押财产的财产评估报告。
民间借款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2、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借款合同若干份;
4、保证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
5、保证人的书面意见;
6、抵押借款、应提交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清单、抵押物登记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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