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证明需要但不一定是本人去法院开。结案报告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写给法院的,并不需要给对方,如果你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情况,看是否会开具该证明。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
法院没有结案证明这一说的,更专业的说法是叫生效证明。一般案件审结后法院会下达调解书或者是判决书,调解书是不需要生效证明的,因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就自动生效了但是判决书需要,因为可能存在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所以有了判决书并不代表判决生效了,还需要生效证明。
结案证明是直接去法院开的,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结案之后是可以开具结案证明的,结案的方式通常是法律文书确定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也可以是裁定终结执行,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属于履行完毕。
结案证明怎么开
结案证明开设方法具体如下:
1、打电话去当时受理此案件的地方法院确认要开结案证明的案件是否在法院那边已经结案;
2、若结案,和法院方表示要想开结案证明,对方会给出指引,或者直接去办理案件法院找工作人员表示要开结案证明,对方就会帮当事人开的;
3、若未结案,电话里就询问法院工作人员,要怎么处理法院这边会给到结案证明,对方都会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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