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具有下列法定情形:
1、在一人独资企业之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3、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其他情形。
股权转让是否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股权转让公司原则上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但公司资不抵债的,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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