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面文件为证明材料的书证在司法诉讼中得到认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其中,借款合同便囊括于此,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它自然具备作为证据的资格和价值。
为了使您的权益得到有力维护,我们鼓励当事人尽快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
同时,这些证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确认其真实性之后,方能被法庭采纳并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