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暴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可否判刑
家暴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可否判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通过家暴的形式虐待家庭成员,且情节达到恶劣成程度的,即构成虐待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其家暴、虐待行为而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应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怎样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
对家暴行为进行认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加害人与受害人均为家庭成员;
2.加害人故意实施家暴行为;
3.以各种方式对受害人实施了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4.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精神上的伤害。
三、什么样的情况构成家暴
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将被或不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1.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构成家庭暴力。
2.一次性身体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构成家庭暴力。
3.争吵过程中的、偶发性侵害不构成家庭暴力。
4.互殴不构成家庭暴力。
5.精神损害无证据证实不构成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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