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虐待罪
有些受到家暴的人会觉得施暴者犯了虐待罪吗,那么到底什么是虐待罪呢?...查看原文
2虐待罪的构成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应有:犯罪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如何才算是虐待家庭成员虐待家庭成员的虐待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二、遗弃罪的量刑标准及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遗弃罪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怎样起诉离婚可以遗弃孩子?起诉离婚有以下要件才算遗弃孩子: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查看原文
3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有哪些
一、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1、虐待罪中的虐待行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2、行为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这是构成本罪虐待行为的一个必要特征。偶尔的打骂、冻饿、赶出家门,不能认定为虐待行为。3、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查看原文
4虐待被监管人构成虐待罪吗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为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4、主观要件。《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查看原文
5虐待罪犯罪责任
虐待罪的刑事责任: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罪,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一、妻子生病丈夫不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有可能涉嫌遗弃罪或虐待罪,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二、儿子打母亲算不算犯法儿子打母亲算犯法。只要母亲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儿子治安行政处罚。经鉴定达到轻伤或者重伤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查看原文
6虐待罪的客体
虐待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虐待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虐待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成员构成: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夫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是最初的家庭关系,它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如果形成一种收养关系,则就成为家庭关系,它实质既为因收养关系而发生在家庭关系,也为因婚姻而发生的家庭关系。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包括两类:其一,由直系血亲关系而联系起来的父母、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以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他们之间不因成家立业,及经济上的分开而解除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其二,由旁系血亲而联系起来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家庭成...查看原文
7虐待罪辩护词
一、虐待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所接受被告人钟某请求法律援助的申请后,指派我们为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在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的基础上,依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本案的事实,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钟某殴打女儿贾的行为,尚不构成虐待罪。1、被告人打骂贾的行为不属于“情节恶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本案被告人钟某和被害人贾系母女关系,这一特殊的亲情关系决定了钟某主观上不是有意识的对贾摧残和虐待。平时因贾有错一时气愤之下对其打骂,也是用手打几下,从没有用棍棒或其他器械打他。打过之后,也为女儿心疼落泪。贾身上虽有多处表皮伤,但并不都是被告人打的。贾由于发育不健全,自我保护能力差,摔倒和碰伤的事实客观存在。再者,贾在六年的生活中,大部分时间是随奶奶生活,随被告生活是从2008年6月份开始,到2008年7月29日因间质性肺炎死亡,时间不足两个月,即使被告人对贾有打骂行为,也属于时间短,且没有致贾难以忍受的痛苦,至于用手打耳光,用脚踢一下,也不属于手段残忍,也构不成“情节恶劣”。2、被告人给赵手机上发短信,目的是让赵转告贾,让贾回来共同生活...查看原文
8虐待罪的犯罪主体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成员构成: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夫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是最初的家庭关系,它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如果形成一种收养关系,则就成为家庭关系,它实质既为因收养关系而发生在家庭关系,也为因婚姻而发生的家庭关系。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包括两类:其一,由直系血亲关系而联系起来的父母、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以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他们之间不因成家立业,及经济上的分开而解除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其二,由旁系血亲而联系起来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家庭成员,但是,他们之间随着成家立业且与原家庭经济上的分开,而丧失原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这里例外的是,原由旁系血亲抚养的,如原由兄姐抚养之弟妹,不因结婚而丧...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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