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职员工及离退休人员不幸辞世之时,他们账户内的储蓄资金将被转入他们财产继承人的名下。
如果这些继承者并未参与到基本医疗保险计划中来,那么账户存储的金额可以以一次性的方式全部支付给他们。
倘若在世时无任何财产继承者,其账户中的储蓄资金亦将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范畴中,用于公共利益福祉的保障与提升。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四条
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全文3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