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及构成条件:
1、不能履行;
2、拒绝履行;
3、延迟履行;
4、不完全履行;
5、违约;
6、有损害事实;
7、违约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8、无免责原因;
9、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借款人违约责任的有哪些构成条件
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
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
2、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3、不存在免责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全文4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