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好转让吗
时间:2023-02-21 20:00:11 2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上述法律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并不是完全不能转让。宅基地转让的条件有:

(一)转让方流转宅基地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二)流转的必须是合法的宅基地上房屋

(三)宅基地流转必须经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同意

(四)除有特殊地方性政策外,宅基地仅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

(五)宅基地的受让方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要求

一、宅基地纠纷处理流程

(一)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三)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四)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五)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二、宅基地收回的情形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全文7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宅基地转让 最新知识
针对宅基地转让好转让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宅基地转让好转让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