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顺位规定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赡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位关系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位关系是: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符合下列条件写的遗嘱才有效: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文7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