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未成年,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遗产。
一、法律关于遗产怎么分配
法律关于遗产的分割如下:
1、份额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遗产分配很难均等的,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怎么分配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一般是均等分配,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般老人去世以后,其遗产有遗嘱的,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分割,一般由各个继承人之间均等分割,对于缺乏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多分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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