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未成年子女不能参与财产分配。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双方能够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其他任何人包括子女都没有权利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过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是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留给未成年子女的。
离婚财产分配如何公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