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侵犯行为地点判定的法律依据
时间:2023-07-05 18:04:33 1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是什么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3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商标专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商标专用权侵犯行为地点判定的法律依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商标专用权侵犯行为地点判定的法律依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