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没买成,如果购房合同自始没有成立,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购房合同成立后又解除的,不能要求退还中介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手房买卖,卖方毁约,买方交的中介费能退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房屋交易中介费实际上是房屋中介作为居间交易服务的提供者所收取的居间费用。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成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由于违约的原因在于卖家,交易不成是卖家的责任,中介费用应由卖家承担,买方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二款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全文5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