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买卖中介可以收费。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未就订立合同的事项如实报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房屋买卖未成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居间活动的报酬及费用怎么承担
居间活动的报酬及费用的承担是居间人会与委托人就居间报酬进行约定并签订居间合同,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而非全部都由委托人支付。不过,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不得由委托人承担,而是由居间人自己承担。
二、合同撤销以后居间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撤销以后居间是成立的。合同与居间合同属于两个独立合同。合同成立后被撤销不会影响居中合同的效力。且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若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居间人的义务有哪些
居间人的义务有:
1、报告订购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媒体的义务。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
2、忠诚义务。中介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承担中介费用的义务。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
5、干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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