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一中院对大兴首起灭门案进行一审宣判,李x因故意杀人罪获死刑,赔偿亲属总额达340余万元。
上午10时,李x面无表情地走进法庭,旁听席上坐着他的叔叔等亲人。李x站定后,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
法院审理查明,李x灭门的起因是由于生活琐事对亲属不满遂起意杀人。法院认为,李x因不能正确处理与家人的矛盾,造成6名近亲属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李x所采取的手段,已经远远超过一般社会常识所认可的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特别考虑到其杀害的是6名至亲,其行为已严重破坏了人伦纲常,突破社会所认同的道德底线。因此,法院没有采纳辩护人的意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宣判因李x父亲被杀害,李x奶奶获赔56.6万余元;因其母亲的死亡,李x姥姥获赔54.1万余元;由于李x妹妹的死亡,上述两位老人共获得经济赔偿53.4万余元;由于李x妻子和孩子的死亡,其岳父母获赔169.1万余元。案件所造成的丧葬费等支出共11万余元也由李x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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