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为了服务群众,登记窗口将简化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怎样进行不动产登记
①提交申请:您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②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③实地察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察看;
④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合法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办理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①旧证书仍然有效
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
②不会强制换新证
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
③新证办理只多一道工序
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少有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
④小产权房不发证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将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没有依据的。
⑤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
业界普遍认为不动产权证对楼市没有直接影响。
⑥不动产登记制度两个功能
一是明晰和保护产权,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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