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方如果发现或者怀疑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存在过失,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者双方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直接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由患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处理争议。患方要求复印病历的,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客观病历并盖医疗机构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遇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通常可通过三个途径予以解决:
一是自行和解。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一般由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中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代表协商解决方案,具体的流程由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是第三方调解。经医患双方之外的其他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调解。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通过调解方式签订调解协议后,医患双方可持调解协议,向调解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共同申请就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以保障纠纷的彻底解决以及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三是民事诉讼。医患双方也可直接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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