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劳动争议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关法定程序;
(二)公正平等原则:不得有超越法律和有关规定以上的特权;
(三)调解原则: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
(四)及时处理原则: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一、工资条签字后可以申请仲裁吗?
有劳动争议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法院需要调解吗
法院可以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及时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三、劳动局调解程序
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协商,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方式之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遵循自愿和依法原则。劳动争议的调解需要劳动者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立案以后仲裁委员会会给当事人寄送立案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然后按指定的时间提交证据和送达回执后;仲裁委员会再发通知,告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交换证据、确认仲裁请求及召集调解的时间。调解不成功的,则会当庭通知正式开庭的时间,双方到场开庭质证、辩论、仲裁员调查,正式开庭程序走完后,仲裁庭还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愿意调解,可继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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