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原件掉了怎么办
时间:2023-04-05 18:13:15 1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一、工伤伤残鉴定如何申请?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主要流程: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工伤认定时间

工伤认定需要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三、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工伤不上班工资计算如下: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如果劳动者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携带相应材料前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中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4、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送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总而言之,职工遭受工伤后不能继续上班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必须继续发放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数额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按月按时发放,但是停工留薪期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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