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抵押的房屋出租是一定要抵押权人同意的。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才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所以,已经抵押的房屋出租是一定要抵押权人同意的。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在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可处分抵押房产:
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抵押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发生上述情形时,可通过拍卖等方式处分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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