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给抚养费,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承担一般的民事责任。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探望子女、遗产继承、财产分割、等裁定或判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工资或存款等财产;二是扣押、查封、变卖、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通过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当另一方是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时,可以用财物折抵或是双方协商减免抚养费。但如果对方是恶意拖欠抚养费,那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
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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