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被保全解除时间需要三年。三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自动失效。
一、债权人的债务未到期可以保全吗?
债务未到期可以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二、注册商标的财产保全如何办理
一、简要说明人民法院要对注册商标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到商标局办理财产保全手续。二、办理步骤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三、财产保全书件的准备(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人民法院请求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的,应提交以下书件:1、协助执行通知书;2、有关民事裁定书、判决书;3、法院介绍执行人员前来对注册商标进行财产保全的介绍信;4、执行人员的证件。(二)具体要求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2、协助执行通知书应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对注册商标进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四、注意事项1、被执行人必须与注册人一致。2、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对该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3、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4、对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一并查封为宜。5、查封期限不应超出查封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6、对商标注册申请不能查封。7、协助执行手续齐备,商标局签收《送达回证》。
三、起诉讨债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讨债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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