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想您,这是因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由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3.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满足条件时不予确认。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可抵扣差异-应纳税差异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计算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3.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变动额×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变动额*所得税率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注意事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算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记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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