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不一定会很难,只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即可。强制执行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第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比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第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义务人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第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进行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义务人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第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法院民事判决后执行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当中并无明确的规定。
开始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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