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申请了以后,法院一般是6个月内执行完毕。否则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了。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一、强制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1、物权公示原则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仅仅基于交付而取得对实物的占有还不够,还要求至产权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在给付判决中,义务人的法律义务不仅仅是将作为判决标的物的房屋交付权利人,还应当向权利人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续,包括为一定的行为,如共同到房产部门签字办理。实际上房屋给付的判决包含了房产交付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两项义务,两项义务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利转让,缺一不可,因此不能认为后一项义务是前一项义务的附
随义务。
2、在房屋给付判决或调解中权利人在义务人拒绝配合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下,是当事人直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还是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呢?各地房产部门和人民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方的房管部门仅凭法院的裁判文书和权利人一方的到场签名即可将房屋过户,笔者倾向于由房屋登记部门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办理。
二、房产过后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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