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披露信息为内幕信息。以下信息为内幕信息:
(1)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置业决策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资产产生重大影响,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未清偿到期的重大债务
(5)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董事会换届,公司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经理人员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九)作出减资、合并、分立的决定,公司解散和申请破产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2)公司分红或增资计划
(13)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14)公司债务担保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资产30%
(16)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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