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用,公民办理户口迁移以后,若跨市区甚至省份的情况下原身份证是无法继续使用,需要到新的户籍地办理新的身份证的。因为跨市区以后相关的政策是不同的。若公民是市区内户口迁移,那么可以待身份证有效期满了以后才更换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若该地区开通省内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况下,跨市办理过户口迁移的公民是可以选择到原户籍所在地或者新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挂失声明是必要的吗
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份的凭证,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证代码。因此,一旦身份证因丢失而被他人冒用,并办理电话、通讯业务及其他商务性事务时,这将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当您的身份证丢失后,而又不幸发生上述情况时,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能够证明那件事情不是你做的,从而免除自己承担本不应当由你来承担的法律责任。那么,在面对身份证丢失而被他人冒用带来的麻烦时,怎样做才能减少和避免对自己产生不利的后果呢?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报案证明。
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造成的丢失,一旦发现应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开具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来的身份证已作废;
二、补办证明。
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一经发现,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丢失的身份证已作废;
三、登报声明。
登报声明可以成为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
公安部已经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丢失身份证要登报没有法律依据
公安部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证所有人要不要承担责任呢?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需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当身份证丢失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报案证明、补办证明和登报声明三种方式。由此可见,身份证挂失登报声明不是必要的步骤。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注意保护我们的身份证,这对于我们是至关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的规定,无论变更多少次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都不会作任何改变。当然,随着第二代身份证的启用,在每次变更常住户口所在地时,公安机关都会在身份证登记档案上作出变更记录,届时的身份证只要通过机读功能就可以看到的。至于身份证前六位数的地址码,即常住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以及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那是根据第一次办理身份证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编制的,以后身份证多次办理,这个地址码也是不会改变的。
第七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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