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丢失后无法办理注销,即使在身份证重新补办后,丢失的身份证在一些查询不倒补办信息的场所面临有被盗用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身份证丢失补办之前的身份证可以使用,但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仅限本人使用。别人冒用的,公安机关相应行政处罚。
2、相关依据:《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