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乌鲁木齐开始收缴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主要采取银行代扣缴费的方式。
集中扣款已经进行了一次,此后还将进行4次集中扣款,分别是11月22日、12月10日、12月18日、12月25日。
日前(14日),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综合业务科相关人员提醒,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本年度内扣款成功的人员,方可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为确保扣款成功,参保人员须尽快将足额保险费存入自己的缴费银行卡账户。
201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仍维持2013年标准。即减去财政补助的部分以后,成年居民150元/人/年,享受特殊补助政策人员75元/人/年;未成年人40元/人/年,享受特殊补助政策人员20元/人/年。明年起,乌鲁木齐将取消大额补助政策,同时建立居民大病救助制度,个人不用再缴纳大病相关费用,具体报销待遇等,政策制定完善后将予以公布。
参保人员若银行卡丢失,变更银行卡可到社区办理;其他个人信息变化,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参保地社保分局办理变更手续,以按时缴纳2014年度居民医保费。
尚未参加乌鲁木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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