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协议书或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及时提供被拆迁房厦的权属、批建手续、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
(三)有配合公证机关、评伪机构、拆迁单位办理证据保全、丈量、评估的义务;
(四)对自己主张的事项负有举证的责任。
二、房屋拆迁人头费怎么算
集体土地上,土地补偿费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是所有者的,征地拆迁补偿也与人头没有关系。其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要发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于补偿的分配,一是要按照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分配办法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另外一种就是按照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的规定来进行分配。无论是按人头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都要遵守一个原则,就是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或高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救济
三、关于拆迁补偿的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还规定,强制搬迁将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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