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镇政府不能做征地拆迁的被告。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所以镇政府不可能成为征收主体;2、县级政府委托镇政府开展征收工作,在这种情形中,受委托的镇政府不能成为被告,而是委托单位即县政府作为被告;3、当事人在拆迁中想知道谁是被告,可以看相关的征收拆迁文件,分析每个单位在具体工作中的关系。
被告的辩解可以采用吗
被告人如能从实供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对查明案情真相有重要作用,是证据的一种。但由于刑事被告人是起诉的对象,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他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往往避重就轻,推脱罪责,逃避打击;或者出于其他的考虑,进行虚伪的供述。因此,必须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证据、口供都必须经过查对,反对逼供信。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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