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的签订者是否具有法律地位?
时间:2023-08-09 04:40:08 3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开发商依照规定与个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有法律效力。开发商与个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个人相当于该施工工程的承包方,如同包工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建筑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有效吗

1、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合同无效之后,基本上是两个法律后果,一个是返还,能够返还的返还,不能够返还的折价补偿;再一个是,在履行无效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来分担这个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合同无效后不能返还的,只能折价补偿。折价补偿的标准和分担的核心就按照已经发生的实际费用来进行核算。折价的标准,按什么进行折价?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参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最符合行情和实际情况,相当于双方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折价标准已经达成默契了,就应当按照这个方式进行结算。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3、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计价方式。

根据《民用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有如下三种计价方法:

1、固定价,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包死的;

2、可调价,有的是合同价款加签证,有的是施工图加预算加签证;

3、成本加利润的方式,我们都知道建设工程价款里面包括: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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