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直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濠江区分厅区教育局窗口进行网上申报(ttp:hjsp.st.gov.c),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或在窗口提交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配合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变校车使用许可》;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获取办理结果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果。5.监督检查配合校车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携带要提交的证件到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并提交相应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凭证》。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配合受理后,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进行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服务审批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准予通过决定书》、《办学许可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5.监督检查配合校车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全文9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