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的一系列责任保险险种,主要包括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
代驾责任险的理赔
1、判断事故责任
若代驾司机有责,则以保险理赔流程处理;若对方全责,由对方负责理赔,我方司机无需报案,请报警122定责处理,以122定责为准。
2、理赔金额不足3000元
的情况
发生小擦碰事故,尽量与车主协商理赔金额,3000元以下都可以商量,为安抚车主可折中协商金额,并建议拨打122交警现场定责;切勿发生事故不做协商立即报案。
若车主执意要报案,勘察员到现场后发现是3000元以下可以解决,请司机拍照取证,自行垫付金额,仍走3000元以下核销流程;司机自行垫付和拍照收集资料后去公司核销。
注意:司机核赔需提供证明材料
(1)拍照取证—按要求完整收集照片;
(2)收条签字—车主、物损主人、第三者人伤受伤人签字
如提供不完整或者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影响核赔,由司机自行负责。
3、车主要报案的情况
若司机与车主协商无果,无法在3000元以下现场协商理赔的,才可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及时报警协助定责,报案时必须说明是代驾司机,需要协助察验定损。
注意:保险员出险之后若核赔金额还是为3000元以下的,也请司机先垫付,按3000元以下事故流程走,把事故照片收集完整,收条签字证明收集,然后提交给当地驾管处理核赔事宜。
4、理赔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情况
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及报警,现场定损后若车辆还能行驶请将客户送至目的地,事后跟进案件情况及时、积极地与工作人员沟通。注意:此项为协商金额在3000元以上时适用,司机要自己记住保险勘察员的联系方式,及时配合沟通保险进程.
5、提交收款证明
是由我司法务人员认可的收款证明,司机垫付时必须按此收款证明才可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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