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市属国有农、林场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4.审查:市林业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拟采伐事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市林业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取证: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取。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市属农、林场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4.审查:受理后,市林业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拟采伐事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市林业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取证:窗口办结,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取。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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