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后补办,一般有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在报纸上发表声明,说明私房所有权证遗失并声明作废;
2、房屋产权人到小区物业处开具居住证明;
3、向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提交补发房产证的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登载遗失房产证声明的报纸一份等证件材料;
4、持居住证明和遗失证明。到当地日报登报作废原房产证;
5、办理新房产证。
房产证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遗失了可以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房屋所有人准备申请材料;
2、房地产登记机构将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审核;
3、有关部门应当作出登记声明;
4、房屋所有人将所有相关资料提交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后,方可进行登记审批;
5、等待房地产登记中心做出最终批准,发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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