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陆并没有个人破产的制度,但香港等有这项制度。夫妻的债务需要按照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婚后的共同债务来决定的。如果是婚前的个人债务是需要单方进行赔偿的,而婚后的也可以分成个人债务以及共同债务,共同债务是需要双方一起进行承担的。但是也会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没有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私自利用该共同财产进行投资盈利性的行为,并且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认定为是私自转移共同财产的一方进行赔偿的。
夫妻的个人债务其实要分很多种来进行讨论的,例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或者是夫妻因个人原因私自为他人进行担保等等情况,每一种都是需要按情况来分析的。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
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借款,也就是说这种债务是属于一个人的,配偶没有义务为其承担。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婚后生活的除外;
2、在婚后发生的债务,但夫妻双方经过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如果约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则不被法律认可,并且夫妻间的这种约定仅对双方产生效力,对债权人没有效力;
3、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就资助没有义务抚养的亲属的债务;
4、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自己筹资经营活动的,并且取得的收入没有用到家庭生活中的,因为经营失败而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5、一方以个人的名义借款的,并且另一方能证明其确实是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6、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一方在对外借款时债权人也知道其约定的;
7、其他的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中一方因为满足自己而欠下的债务,即不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夫妻中一方因为侵权而应当承担的债务,如果其侵权结果使得家庭受益的,则为共同债务,侵权结果使得家庭利益受损的,则为个人债务;夫妻中因为违法而欠下的债务;夫妻中有一方因为非法经营而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或者知情但明确反对的应当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认定规则
(一)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七)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八)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十)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十一)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根据《民法典》(2021.1.1)第1065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可以进行约定,同样,对债务的负担也可以进行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十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三)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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