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制度本质上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保护的是善意、诚信的债务人,而不是恶意的债务人。同时,由于个人破产制度对破产者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会对个人在信誉、工作、生活、社交、婚姻等多个方面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
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3、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4、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
二、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时该怎么办
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债务应当偿还。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后。债权人可以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判决内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法院会依据债权人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将债务人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直到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
三、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担保人能否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一般是基于其对债务人的信誉、资产的信任和了解。如果债务人未经第三人同意,擅自将债务转移给其他人,由于担保人对新的债务人情况不了解,给担保人带来不安是非常能理解的。虽然设立担保物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也要考虑到债务人以外的担保人的利益。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转移债务(无论是全部债务或是部分债务)时,应注意通知第三方担保人,并获得其书面同意,否则,为保障债权实现的担保(部分担保)将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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