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逮捕后一般被判的时间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2)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
(3)案件移交法院之后,审查起诉的时间通常是一个月,对于重大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
(4)对于补充侦查的,会以两次为限,每次都是一个月;
(5)被害人对于起诉,或者是不起诉的决定时间是七天。
逮捕适用于哪些情形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新刑事诉讼法逮捕时间是多久?
1、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1)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1至4日;
(3)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上述3种情况是说,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第3天或者第7天或者第30天,必须提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2、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
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是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特殊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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